外勞在澳門勞動市場占比重要
回歸20年來
在澳外勞一直有增無減
為澳門前線工作崗位提供重要支持
“
中職協會負責人表示,15年來協會始終堅持配合和支持澳門特區政府依法施政,遵守內地有關政策,爲補充澳門人力資源不足、保障澳門經濟繁榮和社會穩定作出了積極貢獻。
”
據了解,上世紀70年代末,澳門經濟進入快速發展時期,面臨人力資源不足的難題,內地也開啟改革開放進程,內地與澳門的勞務合作應運而生。
1979年,內地首批勞務人員由珠海輸送到澳門;2004年,經澳門特區政府登記註冊,中職協會正式成立,承擔起內地輸澳勞務的管理工作。
40年來,內地輸澳勞務工作經歷了從零散化到規模化,從無序發展到有序管理的過程。據介紹,內地與澳門的勞務合作實施行業協會、會員單位兩級管理體制。內地勞務人員到澳門工作可以接受內地19家具有經營資質的職業介紹所提供的全過程、保姆式服務。
據統計
截至2018年底
內地在澳勞務人員
佔澳門外僱人員總額
約三分之二
服務超過1.4萬名雇主
其中95%以上為中小微企業
(網絡圖片)
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近日與政府代表細則性審議《職業介紹所業務法》法案,對於職介所業務建議是指任何方式提供職業介紹、招募僱員,把原來的“代辦聘用外地僱員手續的服務”刪除,因顧問公司、律師行等均可代辦相關服務,並非職介所專屬的服務,但不代表日後職介所不可代辦服務。
執業的適當品行方面,法案建議,若有關申請人曾被判處三年或以上徒刑,除非恢復權利者(即俗稱“洗底”),否則不可申請牌照。委員會問政府此條文會否與服刑人士重返社會的政策不相符?政府代表解釋,尊重服刑人士重返社會,但此行文是參考《房地產中介法》規定,且有關要求一致;委員會無進一步意見。
至於會上初步討論到法案工作文本第二十六條一款新增的第六至八項,建議職介所有義務向僱員提供相關的生活資訊,以讓其適應及融入當地生活;當出現因勞動關係所引致的事故或糾紛時,應服務使用者要求,介入並協調解決僱員及雇主之間的問題;配合主管部門主理因勞動關係所引致的事故或糾紛。
你哋又知唔知道
外傭有三個唔可以做嘅事
唔知?
等我來講俾你們聽啦
大家背井離鄉來到澳門
都是為咗賺多D錢
生活可以過得好一D
為咗大家可以開開心心咁係澳門生活
收低呢個錦囊啦
各位外地僱員,你哋每個人手上肯定都有一張藍卡,即「外地僱員身份認別證」,唔好看佢只是一張小小噶卡片,其實上面已經註明咗你僱主個名,工作職務以及工作期限,記得一定要好好保存喔!
一、不可過職 - 即只可以做“藍卡”上註明的職務。
二. 不可過界 - 即只可以替 “藍卡”上註明的僱主打工。如果“藍卡”有註明工作地點,同樣不可過界去其他地點工作。
三. 不可從事其他謀利的活動 - 即自己做小生意也不行喔。
如果有人叫你幹這些活,記得要“說不”啊~因為一旦證實違法,違法者最高可被科處澳門幣伍萬元罰款的~~!!!
這樣還不夠!有盡責守法的僱員,當然也要有守法的老闆~~作為一個精明的僱主,切記這一個「錦囊」,別讓你的僱員做「三不」的事喔~~
如果有任何疑問
可以打勞工事務局法律諮詢熱線
28717810 进行查詢